当前位置: 积分机 >> 积分机介绍 >> 笑死公司不发工资发积分,网友还是到了自
之前,就总听“企业家”的各种迷惑发言:“是福报”,从早9点到晚9点,一周6天班,一天12个小时,竟然是福报。
还有的“企业家”:“对于跳槽的员工收培训费,毕竟公司培养了你。”合着打工人就没为公司创造价值了?打工人还得给自己攒“赎身费”?
近日,江苏更有一奇葩机器人公司,直接让你自费打工,“不发工资发积分”。
(来源网络,侵删)南京赵女士满心欢喜的去应聘江苏一家高科技公司,觉得高科技公司应该很不错。
没想到,这家公司的薪水制度让人无语。
(公司积分制度,来源网络,侵删)首先是,积分兑换计算规则方面,“每月授予积分后,每“积分”折算一个整月工资。”
一个月工资块,这你都发不出来?好,如果当月兑换当月工资也行,就是把工资的名目换成积分嘛。
然后另一条规则就来了:“积分授予本月无法兑换积分为现金的,会随着月份时长的增加而增加。。。”
也就是说,你积分第一个月不兑换,第二个月兑换第一个月的工资就会比第一个月兑换工资给的多一点,类似于给你工资利息?
但是,哪个打工人当月不用吃饭呢?更别说现在很多人都背负房贷、车贷。
更炸裂的积分兑换方式和时机规则来了,如果你要求积分兑换现金,那么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公司达到盈亏平衡后,实现年度盈利即利润为正。
二是公司现金流具备相应的积分兑换能力,并对公司经营不产生影响。
(来源网络,侵删)这什么意思,公司没有盈利就不能兑换。
就算公司有盈利了,如果公司现金流不能支持兑换工资,也不能兑换。
就算满足上面两个条件,如果兑换工资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能兑换。
这什么“神仙公司”啊?
这个公司相关负责人还回应:我们是初创公司,积分制度是公司的独创。等融资到位就补发工资。
这位公司负责人好像还很自豪:制度是他们的独创呢。
但是,初创公司就能将公司本应该承担的风险转移到员工身上吗?初创公司就能不遵守劳动法?
(来源网络,侵删)对于此事,苏州市吴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回应:若公司最终没以人民币形式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举报。
网友们也是群情激愤,议论纷纷。
创业成功也只是拿回原本就属于你的工资,失败了风险转嫁给员工,公司没钱拿不到工资(来源网络,侵删)这个创新是不是违法的呀(来源网络,侵删)今年真是打工人难熬的一年。幸好年即将过去了,希望年能够更好吧。
话说,某某局不能直接处理这个公司吗?他们公司负责人都承认了这件事是真的,还不能罚他们吗?有懂这种事的朋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