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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办法(含研发销售年终奖)
1目的
为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业绩,增强公司竞争力,通过公平合理、及时有效的考核,奖励表现良好、对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提醒表现欠佳的员工改进工作,激励员工奋进的热情;在公司内部适当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和帮助员工不断提高,依《员工手册》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监督、建档,并对应用评估结果进行有关的人事决策。
3.2各部门:按要求提供考核数据及组织实施绩效面谈。
3.3总经理:负责对绩效工资进行最终核准。
4定义
4.1标准绩效工资:参照《薪酬管理办法》绩效工资标准。
4.2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以对员工绩效的有效考核为基础,实现将工资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工资制度,它的理论基础就是“以绩取酬”。
5内容
5.1相关术语
5.1.1指标权重:根据所选考核指标对被考核者业绩影响的大小,确定对应权重。
5.1.2评分标准:指标得分的计算公式或衡量各项考核指标得分的依据。
5.1.3数据来源:考核主体为可量化数据时所依据的信息途径。
5.2考核周期
5.2.1公司采用季度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绩效考核方式,考核周期如下:
5.2.2考核周期内所有在岗且出勤的员工均需参加当期考核。
5.2.3考核周期内未出勤人员不参加当期考核。
5.2.4考核周期内新入职满一个月,需进行当季考核;不满一个月的根据考核人安排可不做当期考核,考核得分按分计算。
5.2.5考核周期内离职的员工依据考核人安排,离职当月可不做绩效考核,考核得分按分计算。
5.2.6考核周期内发生岗位调动的,由原岗位直接上级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出具考核评估意见,交员工新职位直接上级;在正常考核时,新岗位考核人参考此意见,对员工进行考核。
5.3考核内容
5.3.1绩效考核主要考核KPI及KCI两部分内容:
5.3.2KPI用于考核工作业绩的达成情况,KCI用于考核员工的工作态度及工作技能。
5.3.3总监及以上人员年初制定的关键指标与通用指标均纳入KPI管理指标,分值为分;其他人员按KPI与KCI两部分进行考核。
5.3.4经理级以下(含)人员由本部门负责人或主管制定KPI管理指标。
5.3.5KPI管理部分由岗位关键指标及重点工作/项目组成,用于衡量员工的业绩表现,量化指标是指能够计算数值的指标,重点项目/工作是根据公司、部门阶段性重点工作及年度整体目标分解至各季度、有时间/达成效果具体要求的具体工作项目、工作事项。员工与上司根据年度绩效目标分解、确定季度目标,每季度目标应滚动更新。
5.3.6绩效目标的制定应符合SMART原则,即具体的、可衡量、可实现、与本职相关、有时限,重点工作/项目的目标应包含时限及阶段性达成效果。
5.4加减分项
5.4.1加减分项分为奖惩类加减分和工作推进类加减分,用于激励、约束员工的工作表现。
5.4.2工作推进类加减分包含对员工在考核周期内的工作表现评价加减分、配合公司阶段重点的工作表现加减分项目。
5.4.2.1主要加分方向为高挑战任务、在标准能力水平下率先良好完成某项较大工作困难任务、或在艰苦条件/临危受命时良好完成某项较高挑战性工作任务。
5.4.2.2减分项主要为工作重大失误:指因工作失误/不当、操作不规范或严重疏忽导致工作质量严重不达标、财产损失/人员伤亡、重要任务延期或其他管理损失等。
5.4.2.3工作推进类加减分在季度得分中加减分,根据工作表现确定是否在年终考核得分中加减分。
5.4.3加减分评分说明
5.4.3.1各部门可根据需要细化加减分评分标准,并于考核前明确告知员工。
5.4.3.2各部门需严格加减分项目和标准,无相应行为时可不做加减分。有相应行为时,依据其造成结果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进行评分,加减分在1-5分之间。
5.4.3.3出现工作重大失误时,先在相应的指标中进行扣除,如指标不能涵盖或指标分值不足以体现工作失误严重程度的,在减分项中继续减分。
5.4.3.4涉及公司产品质量、生产安全和监察发现重大问题的,可根据严重程度将总分减至0分。
5.4.3.5相应加分项目由考核人在考核表中进行评分,其中个人累计工作推进加分上限不超过10分。
5.5考核结果
5.5.1总监及以上:采取季度和年终考核两种方式,其考核指标即为所属组织的整体业绩指标,由总经理根据季度初期订立的《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1)季度绩效得分=Σ(季度KPI管理得分×权重)+奖惩积分。
(2)年度总成绩=季度平均得分*30%+年终考核得分*70%。
5.5.2经理级(含主任):采取季度和年终考核两种方式,由被考核人直属上司或指定人员根据初期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1)季度绩效得分=Σ(季度KPI指标得分×权重)+ΣKCI得分+加减分(包括工作推进/奖惩积分);
(2)年度总成绩=季度平均得分*40%+年终考核得分*60%。
5.5.3主管级(含高工):采取季度和年终考核两种方式,由被考核人直属上司或指定人员根据初期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1)季度绩效得分=Σ(季度KPI指标得分×权重)+ΣKCI得分+加减分(包括工作推进/奖惩积分);
(2)年度总成绩=季度平均得分*50%+年终考核得分*50%。
5.5.4其余人员:采取季度和年终考核两种方式,由被考核人直属上司或指定人员根据初期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1)季度绩效得分=Σ(季度KPI指标得分×权重)+ΣKCI得分+加减分(包括工作推进/奖惩积分);
(2)年度总成绩=季度平均得分*70%+年终考核得分*30%。
5.5.5销售及出机奖励:详见附录1:《销售及出机奖励分配规则》。
5.5.6部门绩效:根据各部门季度初期订立的《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5.6考核系数确定
5.6.1绩效等级系数及对应关系,详见下表:
5.6.2总监及以上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不参与强制分布;
5.6.2季度考核结果按公司总人数实施强制正态分布,详细见下表:
5.6.3计算人数比例时按照季度月末人数计算;
5.6.4人事行政部门根据各部门季度绩效成绩制定各部门实际正态分布占比,并审核各部门《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针对不符合得分分布要求的,有权返回各部门修正,如情况特殊确实需要超出比例的,需总经理书面批准。
5.7考核结果应用
5.8权限审批
5.9绩效面谈
5.9.1所有员工在考核周期内应就绩效表现进行面谈,尤其针对绩优(得分大于分)或较差(得分低于分)员工,应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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